2023年4月28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公布了迁西县桃树峪铁矿有限公司“9·2”重大透水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迁西县、太平寨镇多名党政领导因主导或参与谎报事故,已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或批准逮捕。
2022年9月2日15时48分左右,唐山市迁西县桃树峪铁矿有限公司在基建过程中发生一起透水事故,造成14人死亡、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约3508万元。
事故直接原因为,铁矿未按设计施工,未进行超前探放水作业,巷道掘进施工、爆破等相关单位未按标准规程操作,掘进工作面与不明老巷道相遇,老巷道与上部积水的采空区连通,老空水突破工作面与老巷道间薄弱岩体,导致透水事故发生。间接原因包括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按设计组织施工等。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八十四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四条: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三十九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二)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四)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第十四条: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责任。对初步认定的瞒报事故,一律由上级安委会挂牌督办,必要时提级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