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政府同意,省消安委于11月29日召开冬春季节消防安全攻坚治理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工作。省消安委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及联络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州、市、县、区政府消安委副主任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分析通报了全省近五年来冬春季节火灾形势,文山、昆明、昭通、曲靖四地政府参会领导作了发言。
一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全省公共消防设施存在短板,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多,各种新老风险积累叠加,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基础薄弱,亡人火灾多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高,末端消防管理不到位,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将冬春消防安全工作同岁末年初各项工作统筹结合,进一步加强风险分析研判,主动跟进治理措施,坚决“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 二要进一步防范化解风险,坚决稳控消防安全形势。深化重点领域场所排查整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聚焦高危火灾风险场所和高关注度火灾风险场所,逐家建立清单,督促其加强自我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发生。要聚焦新业态新风险,督促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和措施。强化基层消防安全治理。进一步明确基层网格力量消防工作责任,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开展冬季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入户检查宣传,组织开展“三清三关两规范”活动。探索成立乡镇街道消防站(所),加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防灭宣”一体化建设;各级公安机关要指导派出所加强对小单位、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竭力弥补群众消防意识差距。广泛刊播火灾警示案例和公益广告,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持续深化“119消防宣传月”和“五进”工作,广泛开展“全民学消防”活动;各级宣传、司法、教育和工会等部门要加大公益性消防宣传和干部职工消防常识的普及力度;各地要推动党校和行政学院将消防安全纳入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内容。广泛发动消防宣传力量,进行集中宣传走访,帮助查改身边火灾隐患。 三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研究部署,加快编制实施本地“十四五”消防规划。自下而上组织开展一次辖区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明确行业部门和基层组织、公安派出所的监管责任,不断提升隐患治理效能。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各行业部门要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审批等方面,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监管和宣传教育培训职责。住建、教育、民族宗教、民政、商务、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加强本系统集中排查整治以及联合督导检查,指导所属单位开展标准化管理。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议事协调职能作用,及时发布冬春季节火灾预警通告,推动落实针对性的火灾防控措施。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要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挂牌、曝光一批存在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的单位场所,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强化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单位“一把手”和全员责任制“两个责任”,不断提高单位自主管理水平。广泛发动开展消防隐患自查自改,做到闭环管理、立行立改、规范整改。强化督导问责。加强对攻坚治理工作的检查指导、明查暗访,将其纳入综合考评、年度考核、文明创建等范畴,加强考核奖惩,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及时通报督办;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逐起开展延伸调查,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