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挂牌整治月”活动开展以来,昆明市根据全市消防安全形势,共对20家重大火灾隐患实行分级挂牌整治,其中市级挂牌2家、县区级挂牌18家。

全市各地结合前期冬春火灾防控和各类专项整治工作,以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养老服务机构、文物建筑和“城中村”、群租房等高风险场所区域为重点,针对排查检查情况,认真对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通过集体研究、综合分析,最终判定20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涵盖仓储物流、医院、商市场、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等高风险场所区域。

各地充分发挥安委会、消安委等平台作用,健全完善定期会商、信息互通、联合监管、联查联治等工作机制,及时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函告公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加大隐患单位检查频次和执法力度;同时,采取见面约谈、会议约谈和书面函告等方式,对51名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进行逐一约谈,分类建立隐患、整改和责任“三个清单”,签订隐患整改承诺书,推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支队成立重大火灾隐患技术帮扶组,先后8次主动上门为隐患单位提供技术服务,按照“一单位一对策”原则,指导隐患单位科学、合理制定整改方案,最大限度加快整改进程,严格加强整改期间自我消防安全管理,落实临时性看护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对一时难以彻底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隐患单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

各地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协调新闻媒体通过实地采访、跟踪报道等形式,集中对火灾隐患进行“集中”曝光,并在官方微博微信平台集中曝光公示,发动群众监督,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以舆论监督倒逼责任落实和隐患整改,达到了震慑消防违法行为的效果,形成了强大舆论监督声势,进一步厚植了社会整体防控能力。
